收費標準
Charge and Payment
醫院公告
1.【喜訊】 本院榮獲113年度地區醫院評鑑合格
2.自112年9月16日起,前金區北金里里民看診免收掛號費
3.本院特約停車場於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(寶盛停車場)
1.【喜訊】 本院榮獲113年度地區醫院評鑑合格
2.自112年9月16日起,前金區北金里里民看診免收掛號費
3.本院特約停車場於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(寶盛停車場)
門診收費標準
藥品部分負擔費用
實際金額以現場公告為標準
病房收費標準
以健保身分入住非健保保險病床(單人房或雙人房),應按日給付自付差額,自住院之日起算,出院之日不算。
健保病人之部分負擔:
- 30 天以內:負擔健保給付之 10%,41,000 元為上限。
- 31-60 天:負擔健保給付之 20%,無上限。
- 61 天以上:負擔健保給付之 30%,無上限。
免自付負擔費用條件(實際金額以現場公告為標準)
- 重大傷病(該此次住院診斷需與重大傷病有關)
- 福保及榮保
- 職業傷害者
- 三歲以下兒童